LassoTheMoon

『丹邕』Ten Million Fire Flies/千万只焰火蝴蝶

#ooc预警

#男友是萨摩耶怎么办?

#尽管是困难重重的夏天 我们还是见面吧








 

邕圣祐娴熟地推开酒吧后门,在人烟稀少的吧台就近找了个位置遁地。他百无聊赖地盯着密密麻麻的酒水单看了一会,发现酒的名字大多千篇一律,使用各种各样的辞藻包装,让他根本没办法判断哪一种,才是他最想要的。

 

“老板,要最烈的酒,double shot!”

 

邕圣祐合上菜单,把它推到一旁,对着站在不远处吧台后面的调酒师小声地吆喝了一句。

 

“听说,城市里开始禁止饲养烈性犬了。”

 

老板不咸不淡地擦拭着在邕圣祐看来,已经透明得几近反光的玻璃酒杯,邕圣祐实在不懂他为什么要说这个,简直难耐地答非所问。

 

“唔?是么?我不养狗,不大关心的。”

 

邕圣祐默默低下头,扫了扫绒面的裤腿上沾着的一把白色的犬类毛发。

 

“我还以为是因为这个原因,整天趴在你身边的那只,这次才难得没有跟你一起出现呢。”

 

调酒师停止单调的擦拭动作,转过身去调配邕圣祐刚刚下好的单。

 

他把金棕色的酒液,放在调配壶里上下摇晃,细碎的冰块撞击高脚杯的杯壁,放出叮当悦耳的声响。不过在邕圣祐这类有心事的人听来,一概显得嘈杂且喋喋不休罢了。

 

“吵架了。”

 

邕圣祐皱着眉喝掉一口眼前的酒,强忍住想呸呸呸呸掉的冲动。

 

“孤独的两脚兽,要苦恼商讨,请走那边。”

 

调酒师夸张地拿下肩头上挂着的调酒布,用手臂比了个请的姿势。角落里总坐有一桌心理医生,自己跑到这里喝得醉醺醺地不说,还假装擅长给酒吧里的伤心人解决烦恼,实则总是以互相抱头痛哭而收场。

 

“不用不用,反正我说的话也没有人会相信,您只用借只不忙的耳朵给我就好了。”

 

邕圣祐记得,在一个室内干燥酷暑的夏日的雨夜,累极的姜丹尼尔扒在吧台上倒头大睡,最后没忍住变回了萨摩耶的体态,刚好面前这位调酒师正准备关店,想必他是知道的一星半点的,总比跟陌生人从头开始讲述要来得更好。

 

“只要您保证,听完后,不把我扭送到精神病院就行。”

 

姜丹尼尔并不是某种戏法或者逃生类魔术的主人公,他就是一只白色的、毛茸茸的、具有人型的犬类。这不是胡说、幻术,这是真实存在的,比童话更荒诞的事实。

 

“我只是个调酒的而已,你所要说的,也只是个故事而已,我不必当真,你也不要较真,不就好了。”

 

调酒师替邕圣祐收掉面前已经喝得七七八八的酒杯,把另一杯烈酒,也推到他面前,还送了一盘炸花生和鱿鱼拼盘做小菜。

 

“等等,你们家有上点评软件吗,我要给你打五星!如果我的头没有开始摇晃的话。”

 

邕圣祐说着便卖了个机灵,但想要拿出手机的动作已经不太受大脑控制,手指因为刚刚尝了点炸物沾到些油渍而打滑,指纹解锁了好一阵,也点不大开。

 

“等你清醒点再评分吧,我还是在意那点星级的。”

 

调酒师丢过去一碟纸巾给他擦手,一弯腰便又消失不见,只剩下他承诺给邕圣祐的半只耳朵还露在外面,许是在排布酒瓶或是杯酌。

 

“我是在大三那年,莫名地同情心泛滥而捡到他的。你能想象,一只体型比一般的小个子人都要大上一点的纯白萨摩耶,四肢朝天,躺在白皑皑的雪地之中,安详地闭着眼睛的场景吗?”

 

邕圣祐卡了一片花生皮在齿缝之间,捂着腮帮子,艰难地用舌尖剔着牙,叙事停顿了一下也未果,只好手指指牙口,示意老板给他拿一根牙签。

 

“当然啦,我是说,你肯定会觉得奇怪,我也觉得奇怪,我可不是会在冰天雪地里,穿着我的棉布拖鞋,踩着月光,四处乱逛的性格。”邕圣祐接过牙签筒,狠狠地剔着牙龈根部,开始总不得法,钝钝地有些疼痛,说话声音也尖细古怪起来,因为他痛得缩着嘴的缘故,“好吧,我承认,这事一开始根本也没那么浪漫,我之所以会在校园里散步,是为了找他,因为他从我那天早晨在校门口的小摊上买烤芝士红薯开始,就一直尾随着我了。”

 

邕圣祐往叠好的纸巾上吐了一口,一块红褐色的花生皮赫然出现在眼前,他这才恢复如常的忧伤神情,一点儿也不搞笑,郁郁寡欢得很正经,就是适合买醉的模样。

 

“说尾随也许有些自恋,但这只狗就好像、就好像是要尝尝我手里捧着的、刚出炉的滚烫一样,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,圆鼓鼓地在对我央求。我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,再说凉掉以后,剩的大半多是被我丢掉,于是我就掰下了符合它体型的一大块,放在了它粉色的舌头之下。”

 

寂静的酒吧里,突然迎来一阵嘈杂的响动,邕圣祐一拍脑袋,想到今天是有乐队演奏的日子,不由得更加苦闷起来,贝斯手和架子鼓已经恰时试起音来,店内昏黄的光线也变得五光十色起来。

 

“不知道它是想要报恩还是一眼相中了我,总之直到午饭前后,我总能在不远处发现它的身影。可它看起来确实非常纯良无害,路过的女孩子们都在给它投喂食物,不管是面包还是软糖,它都一概兼收。”

 

邕圣祐咬了一口高脚杯杯沿上用作装饰的青橄榄,顿时酸涩得脸上起皱,盘成一团。

 

“噢,这东西还真有点后劲,”烈酒饮得过急带来的头晕,炸物的轻微油腻感通通卡在他的喉头,扯着他的后脑勺,“最最最奇怪的还是,他突然出现在下午上课的教室,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进来,趴到我和朋友几个昏昏欲睡的角落,蜷缩在我身边,身体盘成一条巨大的毛毯,源源不断地向我散发热量。”

 

钢琴手弹得是一首邕圣祐还颇为喜欢的曲子,他的思绪也随即飘得远些,再回来时,已经嘴不对心地要求调酒师再给他加一轮的酒。

 

“所以,在那个下午,我并没有被下课的铃声吵醒,那天学校电力检修,电闸拉掉后,停电了,那本是一个绝佳的,用来补足夜间熬到眼下乌青所缺失的睡眠的下午。”

 

邕圣祐再度不满地朝着刚才显然拒绝了他续杯要求的老板晃晃酒杯,把杯垫也一齐推到方便他收拾的地方。

 

“我是被活脱脱热醒的,因为我脚边躺了一只白色的犬。我在半梦半醒之间,还以为谁开了教室里的暖炉,可仔细一想,只有我自己住的出租屋里有暖炉,教室里怎么会有暖炉呢,难道是起了火,于是我便醒了,一脚蹬在他软绵绵的身体上。”

 

调酒师无奈地收下他喝空的酒杯,重新为他的加单而忙碌起来。

 

“道歉自然是必不可少的,我还扒开它身上的毛群,检查了一下是否有受伤的痕迹,所幸那天我还穿了双新的短靴,鞋底都是干干净净的,它的身上依然毫无杂质地雪白着,也没有伤口。”

 

邕圣祐用腮帮子往食道里运输着酒鬼花生,又怕咀嚼的过程中再次卡到外面的酥皮,只好认认真真将它们用舌尖剥落,整齐地吐在纸巾上。

 

“摸着它的手感十分舒服,我于是就叫身边坐着也偷偷来摸,没想旁边坐着的好友的手还没搁上去,它就显然有点什么抵触情绪一样,默默弓着身子,从敞开的大门间离去了。”

 

半盘花生吃完了,他又开始主攻鱿鱼酥,鱿鱼是很劲道的类型,嚼了很久也咽不下去。

 

“这分明就是一只很傲娇爱吃醋的坏脾气的萨摩耶!只不过我当时太天真了!”

 

邕圣祐喝了一口再度端上来的酒,他觉得口中的苦涩变淡了,又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酒精的口感,他也说不清。他痞痞地嚼起橄榄来,仿似在啃着姜丹尼尔的名字。

 

“断电实在太冷太冷了,我躺在学校对面的出租屋内,冷得在被子里直打哆嗦。要知道本来我搬出来就是因为房间里有暖气,我怕冷,牙关和身体里的每一块骨头都仿佛在嘎吱嘎吱作响,再来一阵阴风,我就会碎掉。”

 

橄榄被邕圣祐咬得七零八落的,尸首也丢在和花生皮兄弟一样命运的纸巾里。

 

“我就鬼使神差地想到了那个舒服的午觉和犬类身上的温暖,我甚至还在脑子里飞快地过了一遍养狗的成本、需要准备什么之类。下一秒的我,就因为暖气片上一双干掉的袜子都没有,趿拉着棉布拖鞋,在学校里到处乱踩了。”

 

酒保给邕圣祐加了一次冰,融化过后的碎片更加稀释了酒精的口感,邕圣祐感到有些托不住头的眩晕,只好把红润的脸颊贴近高脚杯,想要获取一点凉意。

 

“我就在雪地中,遇到了它。它看起来异常悠然自得,在那个瞬间,反而是我需要它多一点,至少在我想来,是这样。犬类望着月亮,我望着它身上汩汩流淌着的、银灿灿的月光。我对它说,你愿意到我这里来吗?”

 

邕圣祐的动作带有醉酒人士独有的笨手笨脚,撞得额头中间登时红了起来,他把手敷上去想要揉搓两下,又在伸手的瞬间,忘记了目的,只麻木地捂了会儿额头。

 

“它好像完全无视我的存在,我想,应该是我的睡衣和大棉羽绒服不及我的黑色长大衣来得好看。于是,我又蹲在它身边,问了它一句,我说,你愿意做我的狗、和我生活在一起吗?”

 

老板擦拭着吧台的边边角角,唯独给邕圣祐空出了一块垃圾区域。

 

“这只无耻的狗,便结束了对我的生活的无限觊觎,顺理成章地挤进了我的公寓、我的卧室大床、我的冰箱、洗衣机、我的手机相册、歌单、我的账单、电费和水费单。”

 

“好啊好啊,好的很呢前辈!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在我握住它前爪的同时,他就嗖地一下变回他自己,穿着皮领的大衣,厚实的长靴,耳朵给冻得通红,表情惬意地躺在雪中。被我握住的、属于犬类的爪子,也变成他同样滚烫的手指。”

 

“我心想这可不就是隔壁专业,会一点吉他,又会一点街舞,眯起眼笑的时候,迷倒台下一排男女老少的那个小子吗?我当时错愕之中猛地拍了拍他的大腿,他吃痛地陷入雪地中,陷得更深、更深。”

 

酒吧似乎已经不再会有别的客人,尤其是邕圣祐坐着的吧台区域,像是被施了魔法,产生了某种结界,旁人根本进不来。

 

“我也听朋友说过,类似于喵人的传说,你要知道,这可不算新奇,既然遇到了,可要接受才好。”

 

调酒师天生沉默寡言,难得开口还是为了姜丹尼尔说话,邕圣祐不满地皱起整张脸,向虚空之中,弹了弹手指表示不屑。

 

“说得倒是非常容易,换个圣人来和他谈恋爱试试,也会受不了的!我也知道这是家族遗传,基因遗留,但他可真不是一般的萨摩耶!他是最烦人的那一款!”

 

邕圣祐又喝了口酒,稳定了一下情绪,准备接着讲述刚才的初遇。老板善意地收走了一片狼藉和凉掉的小吃,给他换了盘玉米片配牛油果酱。

 

“他装作受伤地划拉着雪,我有些不好意思,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,他闭着眼捱了一会,继续问我,前辈你冷吗,我说有一点,实际上我的脚踝都要冻僵了,天知道雪地里有多冷。寒冷使人失去理智,正如酒精和我此时讲的这个七零八落的故事一样。”

 

邕圣祐咬下一口玉米片,发现咸咸的,很解酒,又蘸了一大坨牛油果酱,吞咽的功夫,在为接下来的讲述做心理准备。

 

“然后他说,我可以吻你吗,吻你你就会暖和一点。”

 

邕圣祐用手背揩了揩显然被犬类啃过的嘴角,不知是在擦拭沾到的绿色酱汁还是在回味当晚的感觉。

 

“当时,不夸张地说,我的颅内在炸着烟花,在跳跃着飞上空气稀薄的上空,吻怎么会是取暖的方式,吻需要问我吗,是该打个巴掌还是该迷迷糊糊地点头?太冷了,实在太冷了。”

 

邕圣祐拿起一边整齐地摆放着的调味罐,是为明早挤在吧台里享用炒蛋和培根的上班族们准备的,想拧出一点胡椒粉来,洒在玉米片之上,动作使反了方向,滋到鼻梁和眼眶边缘,辣辣地落下泪来。

 

温热的泪珠滑落到嘴角。邕圣祐万分狼狈地用纸巾拂去脸上的痕迹。

 

“结果当然是上当了。我没能实现在停电的床上,对于抱着一头天然取暖器沉沉入睡的幻想,但是却因为那个吻,一直面红心跳,浑身燥热。”

 

喝完酒后,总是很容易饥肠辘辘,胃口很小的邕圣祐,也翻看起夜宵供应菜单来。

 

“听起来,你男朋友也没什么不好的,毕竟犬类之于人类,也有许多优势呢。”

 

调酒师给一种烈酒盖上瓶塞,清点着今晚少得可怜的账目。

 

“不不不,根本不是这样,你可不要被他的纯真外表给骗了,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。”

 

乐队不知何时已经开始了正式演奏,架子鼓手的手法绚烂,鼓点几乎成为了旋律,给驻唱歌手兴奋的声线伴奏。

 

“他是人形的时候,我是说他看起来像个人类的时候,总之就是,他没有变成萨摩耶的时候,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,简直就是一只用两条腿行走的巨型犬啊!”

 

调酒师摇摇头,表示没办法想象。乐队的激情已在最高点燃烧,主唱甚至即兴solo了一段,乐器在他声音靠后的地方尾随、再度尾随,有着不像这个夜晚的欣然。

 

“第一,掉毛,人还会掉狗毛,还是大把大把地掉,你能相信吗?我也无法相信。据他说,是因为从萨摩耶变回人的时候,身上会沾到,这算什么?这算什么合理的解释?我让他干脆不要变回去了,他说那就失去了养狗的乐趣,边说还边用滴着口水的舌头舔一舔我的脸,这到底是什么无赖犬?睡的床上掉,浴室里掉,我的衣服上,”邕圣祐又从裤子上捡起一大把白色的狗毛,展示给调酒师看,“也掉。我和他偶尔,怎么说呢,反正就是会因为种种原因躺在一起,头发上还能掺几根狗毛。”

 

调酒师挑了挑眉,笑了笑,表示不关心年轻人情趣,淡然地回应,“你可以换一台好用的吸尘器,并且尽量限制他的活动范围,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沾到毛的话。”

 

邕圣祐想到周末偶尔醒来,身边就有一只巨大的萨摩耶,含情脉脉地看着他,非要扯住他的大耳朵,夹住他的身子才能强迫他变回人形,姜丹尼尔管掉毛叫宣示主权、标记领地,他也真的是服了。

 

“没用的。他们犬类,就是有人形的犬类,可以闻到彼此毛发的味道,掉在彼此伴侣身上,就是告诉别的同类,不要接近的意思。”

 

邕圣祐说着说着,还跟着背景哼起小曲来,无奈是真的无奈,潜意识里好像又有些得意。

 

“也是,那也不算太坏,毕竟你是他名义上的主人。”

 

调酒师接过邕圣祐的点单,摁响了呼叫厨房的铃铛。

 

邕圣祐也算难得的胃口大开,要了一个牛排套餐,还多单点了一杯果味汽水。

 

“还主人呢!他就是喜欢跟着别人跑!经常看不住!”

 

邕圣祐把玉米片吃得完全,末了还舔舔指尖。

 

“陌生人给点甜头他就恨不得用人形汪汪叫,经常在外面给我揽麻烦事,一块糖也能让他乐于助人,还特别特别馋,有一次甚至变成萨摩耶让我牵着他去楼下奶奶家蹭饭!萨摩耶吃饭还喝烧酒,你觉得于情于理过得去吗?我都怕人家举报我虐待动物!”

 

邕圣祐想到姜丹尼尔在路上,对,是他的狗身在路上,追击汉江几公里就为了帮一个漂亮姐姐追回钱包,还是想打爆他的狗头。漂亮姐姐摸两下头,他就咧嘴笑了,还伸舌头,真是不知道主人姓是名谁了!

 

“他管这叫动物的本能,我也是真的拿他没办法,他说他不跟过去,脚会痒的,我能理解为,这种时候我不拧他的毛耳朵,我的手掌心也会痒吗!无比喜欢追着东西跑,我们俩出去约会,他能站在我旁边盯着公园草地上的飞盘盯上好久。”

 

邕圣祐点的汽水还没上,他又急切地想要换成酒,厨房和调酒师左右为难,只好点头答应给他换。

 

“更重要的是,他看见小狗,不会变成人的小狗,还会跟它们交流,还会嗷嗷叫,你知道对面主人看见我带着一个一米八的大个子,拉着他的手想要制止他的时候,有多好笑吗!更好笑的是,他还给我翻译他们的对话,他说他们在炫耀主人,最后往往是他胜利,因为他的主人长得比较好看。”

 

邕圣祐自己跟自己举杯、碰杯,牛排在铁盘上滋滋地迸发着油光。

 

“我有时候真的不知道是在养狗还是在谈恋爱,我真的很无奈。”

 

牛排味道不错,他仔细地把它们切成小块,准备慢慢进食。

 

“嗜睡就不用说了,比我还能吃也是肯定的,无条件抱着我睡到天昏地暗,窗帘都不让拉开一下的,我醒了也不让我走。流口水我也说过了,湿哒哒的,让他闭嘴他就会凑过来亲我,不亲到不罢休。磨牙和打呼噜也是他所说的,犬类的特点,四仰八叉地整个人包在我身上不说,还用间歇性磨牙和打呼噜折磨我脆弱的神经。”

 

他吃了一块牛排解恨,仿佛在吃狗肉。

 

“最绝的是,他真的,什么东西都喜欢叼在嘴里,电视遥控器、T恤下摆、毛巾、口杯杯柄,只要是我在忙喊他给我递个东西,他一准给衔在嘴里,献宝似地冲到我面前来。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他做不到,万事万物皆可叼,撕所有的包装袋都是先上牙,再用手,他说用手不方便!”

 

含羞的红晕忽然自邕圣祐的颊上一闪而过,难以捉摸。

 

“甚至说,我们那什么...什么的时候...他也是用牙咬开的那什么...我那时候还天真地觉得他超级性感...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在想什么!”

 

邕圣祐脑海里放电影一样地滚动播放起姜丹尼尔咬起上衣下摆,单手脱掉衣服,咬开自己胸前紧扣的睡衣扣子,一点点啃食自己理智的画面,切牛排的手指亦发软,刀和叉瘫倒在餐布上。

 

然后姜丹尼尔就用鼻梁无限制地贴近他的脸颊、肩窝、后颈,深深呼吸着他的气味。他自己闻不到,除了汗水之外的味道,清淡的,使人沉醉的,只属于邕圣祐的气味。

 

“他还喜欢到处乱嗅,干什么之前都要拼命乱嗅一通,真的是狗鼻子,狗鼻子。”

 

邕圣祐话音刚落,他也低下头闻闻散发着浓郁胡椒香味的牛排,又突然意识到了下意识早已背叛他自己,连连摆手,继续吃下去。

 

“还有,即使这么说起来有些不太雅观,但是,他,一个男人,站着尿尿的时候,还跟小狗一样,要翘起一只后脚,真是幼稚死了!”

 

说得好像偷偷一个人尝试过,发现这个姿势还挺好玩的不是邕圣祐一样。姜丹尼尔亦人亦狗的生活习性、习惯和细节,讨人厌的部分,都填塞在他的生活的每个角落里,满满当当。

 

“我说,你既然对他有这么多不满,干嘛不和他分手?”

 

俗话说劝和不劝分,老板的思维,显然不太合乎常理。

 

“不不不,这不是需要分手的程度,我只是、我只是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他一样的人。所以,大概需要冷静冷静,需要找个人聊一聊,到底我们之间,发生过什么,能不能继续走下去。”

 

我只是从来不确定,我一定会是那个最特别的、被选中的人。

 

“所以,是哪一个瞬间,让你有你们就是独一无二的错觉,或是让你彻底为他沦陷的?”

 

酒吧里伴奏的吉他手轻轻扫着琴弦,还有一搭没一搭地拍打着吉他的琴身,夜已很深,曲子也转为喑哑低沉的小调,音符揉碎在空气中、耳边和心尖。

 

“他不是动物吗,他神奇地可以和大自然交流。”

 

邕圣祐满足地打了个饱嗝,牛排被他饥饿的肠胃一扫而空。

 

“他带我去过寒冷的、冰雪正要消融的冬末山巅,在冰凉的河谷旁的石滩上扎起露营的帐篷,我们在空无一人的夜里,泯没所有羞耻心,赤guo着身体,抚摸对方的背脊,热切地相拥。”

 

“这些听起来确实普通,没什么特别的。”

 

背景音乐中,隐隐的有前奏在浮动,似蝴蝶扇动翅膀,鼓动遥远的风,来到他们身处的吧台前。

 

邕圣祐又抿下一口,苦涩的烈性酒。

 

“但他是不同的,和他在一起的我,也是不同的。”

 

“在露水从叶片上淌落的清晨,他会忽地变成许多个日子之前,我在街角捡到的萨摩耶的样子,把头半没入溪水的水面,告诉我他在邀请鱼群为我跳舞。”

 

“我通常嗤之以鼻,我是说,是个神志清醒的人,都会这样吧?”

 

调酒师把他吃完的餐具递回后厨,继续着他的擦桌子事业。仿佛全然不为他的描述所打动。

 

“然后,太阳突然挣脱地平线的束缚,如飞出蛋壳的灿烂蛋黄一般,把水面和我所能眯着眼睛看到的一切,都烫上金边、披上金色的薄纱,与此同时,还有依次按照顺序飞跃出金灿灿的水面的、金甲鱼群。它们跳得如此没有章法,甚至谈不上有旋律,但却意外地动人。”

 

“尤其是在我一脚把白色的巨犬也踢下溪水之后,它们的舞蹈更加混乱,欢快,让我控制不住眼角和嘴角,笑出皱纹来。我感觉我是我自己,我在呼吸。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,但却知道,他是真实存在的,我躺过他的胸膛。”

 

主唱终于开始唱着邕圣祐听来感到有些熟悉的曲调,他的声音似乎突然从清亮的山泉变得有些沙哑,落寞地开场。

 

“然后,他又突然上岸来。嘴里叼着一条大鱼,用人型的嘴。”

 

“我顿时又生起气来,斥责他,让他休想用那张嘴吻我,我不吻紧贴过活鱼腮帮子的嘴唇。”

 

“他竟然熟练地把我的手指放在他精壮的腰腹之上,一口吐掉那只鱼,强迫我和他对视。”

 

调酒师变得喜欢这个故事起来,拖出许久不坐的高脚凳,在邕圣祐的斜对面坐定,凝神谛听。

 

“接吻就接吻吧,呆狗,我往往恼羞成怒地对他抗议,实则无法控制心底的喜悦和欢喜,继续批评他,可你干嘛把我们的午餐也放掉了。”

 

邕圣祐面前的杯子,不知何时又被满上,他也低头小口啜着,他已经习惯了酒的味道,感觉自己在喝水。

 

“到了晚上,最后一丝太阳亲吻过额角,消失在远处,我蜷缩在帐篷里面。之前他点燃用来取暖的火光,早被刺骨的山风吹至熄灭。画面完全跟我想象得不尽相同,我手里拿着本只看得进去几行的叶芝,我在想炉火旁打盹,该是件多么温暖的事情啊。哪怕他靠过来一些,也是好的,他总是通体发热,四肢如烙铁般滚烫。我小声地呼唤着他,让他朝我靠近些,不要站得那样远。”

 

邕圣祐几乎可以确定,他在哪里曾经听到过熟悉的、唱着歌的这具嗓音,但他的记忆因酒精而逐渐模糊,他无法、无法想起。

 

“他对着我比了个嘘的手势,我没好气地对他抱怨,你竟然学会嘘我了!你可真了不起!他没有理睬我,只是紧接着说,你听。”

 

这是他和姜丹尼尔的曲子,这是他们的曲子。

 

“我于是使劲跺了跺脚表示不满,耳朵因为太冷而停止工作,除了我自己的哆嗦声、河谷呼啸而过的风和河水没过石滩的脚步声,其余什么也听不见。他又对我说,你再耐心等一等。我于静默中从帐篷中抽身而出,直挺挺地站了约摸一分钟,确信他一定是在玩弄我的感情,便向他站着的地方,投掷了一捆干草。”

 

这是?这是他的声音吗?他不敢相信。

 

“他三步并作两步,回身紧紧地抱住我。我们退出去老远,眼前全是一股一股凶猛的火光,向着前方,挥舞着翅膀。他贴近我的耳边,对我吐出炙热的呼吸,他说,即便提前告诉我我将会看到什么,我也不会信的。我抬起头来,肯定这次,他说的是对的。”

 

“蝴蝶的翅膀上燃烧着晃眼的火焰,火光点燃了整个死寂的河谷,比任何火把、任何篝火晚会更加鲜艳明亮,像千万只朝向墨色的空中射去的箭矢,把一切都变成暖的、欢快的。我就这样在他怀里,数着焰火蝴蝶,一直到熟睡过去。直到第一千零八只,我都是它们的守护者。”

 

邕圣祐不是因为看见了这辈子没有看见过的风景而爱着他的犬。

 

即便是平凡的河谷,平凡的山腰,平凡的夜里,他也照样爱着。

 

只是他自己才要逐渐看清而已,他爱着陪伴在他身边,让他的生命变得如同焰火蝴蝶一般的,时不时会让他烦恼的这位而已。

 

歌词在唱着,我无限坠落,无限坠落、不断坠落。

 

“其实,你根本一直没有喝醉。我没有给你酒啊,被深爱着的两脚兽。”

 

调酒师晃晃酒瓶里灌装的液体,有二氧化碳的气泡浮动。

 

“快走吧,你再不走,我看舞台上有的人要露出白色尾巴,摩挲我的高脚凳了。”

 

邕圣祐打了个可乐味的饱嗝,怔怔地回过头。

 

第一眼看过去,高脚凳上似乎真的长出大大长长的白色蓬松尾巴,不耐烦地打磨着本就有些显旧的凳子腿。

 

他努力揉了揉眼,还好还好,是他看错了,只有耷拉着头,鼻头发红,一往情深地望着他的,困在人型里的姜丹尼尔。

 

短暂的间奏已过。

 

他甚至想不起这次为什么和他吵起架来。

 

说来实在可爱。

 

“You would not believe your eyes if ten million fire flies...”

 

他应当数到生命的尽头为止,检验一下,他说的ten million,是不是真的。

 

哪怕少一只,凑不成整数,就拔他的狗毛谢罪。

 

借酒消愁的两脚兽,爱着面前这头四脚的犬类。

 

他的忧愁跟别离无关,跟难以置信的幸运和难舍难分的依赖有关。

 

焰火蝴蝶,只生存在他们交汇的眼神里。

 

因为传说,只有相爱的动物,不管是几脚的兽,才能看到黑暗中的它们。

 

千万爱火,爱火万千。

 

千万爱我,爱我万千。


















捞:

最近可能会锁部分文之类的,最坏最坏就是注销账号了。

【有些突然看不到了,也不要担心。但我其实清水得可怕,开车能力低下。

纵使不舍,文档都还在,想重温的朋友们会尽力让你们可以看到的。

昨天半夜想的这个故事,早上起来狂打了一通,此刻是饿极的正午,终于解放。灵感来自于最近沉迷的super band里,Kevin Oh翻唱的fireflies

(可以点划线部分收听~)边听边看这篇文的结尾部分,应该就会明白我想表达什么感觉了。

祝大家,夏天快乐。

在这个我最喜欢的季节,去冒险,去阅读,去爱,去相拥。

其实firefly是萤火虫,但是无差,我又在咬文嚼字,自我发挥。

好久不写这种带点魔幻性质的故事了,也算是乐在其中。

愿你今天美好,愿你每天美好。
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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